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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资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2 10:02
来源: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公布我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要求,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密围绕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对外宣传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委重要活动、重要文件、政策法规以及其它各类重要信息,积极稳妥地推进国资监管工作信息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监管、精准监管、阳关监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全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79条,解读政策信息29条。组织新闻发布会1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全年编发《陕西国资信息》59期,政务信息采稿量位居省级部门前8位,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2019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先进单位。深入推进省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督促44户省属企业认真落实《关于推进省属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法治国企、阳光国企。

2.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职能定位,将文件公开作为文件拟办的必须流程。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建立国资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实现依法监管。2019年公开发布正式文件33件,其中:政策法规文件8件,通知公告 12件,其他公告文件13件。

3.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人事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我委门户网站设有“财政预算决算”和“人事信息”专栏,第一时间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情况和人事任免信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情况2项报告,人事任免信息10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政务信息公开的督办、重要信息的审定和发布,统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处室政务信息的计划和更新、审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重点,对现有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使得网站整体布局更加简洁、分类更明确、板块设置更合理,同时加强了信息更新速度、准确度以及时效性。

2.推进“陕西国资”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灵活性、互动性、可视化特点,聚焦国资监管政策的发布和解读。2019年,微信更新信息224日次,订阅数4136户。

3.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以“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及“在线实时动态监管”为核心的“陕西省国资委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促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门户网站开设领导信箱、意见征集、咨询投诉、在线访谈等栏目,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2019年受理回复政民互动在线咨询事项44件。及时在网站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019年公开建议提案20件,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顺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促进了依法监管、精准监管和阳关监管,但与公众的要求和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有:对新《条例》公开内容规定需再认识、再规范、再提升;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更新速度、准确度还有待加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内容还不够丰富。

2020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公开渠道融合。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新媒体等形式,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按照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要求,实施智慧国资建设,全面推动网上办事和在线信息公开。三是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掌握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努力做好重大动态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以及政民互动交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我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7290270;传真:029-87292981;地址:西安市光泰路1号;邮编:71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