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其他情况、2015年工作措施等五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陕西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按照《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28号)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完善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促进陕西省国资委依法行权履职,增强国资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制定了加强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的有关制度,对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例行新闻发布机制、健全舆情收集分析报告和回应机制、政策宣读解读机制、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2014年我委网站共发布信息2026条,其中:国资要闻137条、企业动态1123条、工作动态49条、通知公告48条、国资研究119条,其中被国务院国资委网站采用111条、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21条。做好专题信息发布工作,在国资委网站制作专题12个,包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细化管理”、“国资委2013年度部门决算”、“走进新国企”系列专题等。
(三)继续做好陕西省国资委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省财政厅关于部门预算、决算管理的有关要求,省国资委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2013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认真办理网民留言。制定了《省国资委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办法》,明确由委宣传工作处负责网民留言办理和答复工作,明确工作程序,由宣传工作处受理-办公室收文登记提出办理意见--委分管领导审阅--相关处室办理--办公室督办,确保每一个留言都要办到实处。截止目前通过领导信箱、咨询投诉和意见征集等共收到网民留言95件。
(五)研究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的重要精神以及《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关于“稳步推进监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研究监管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方案,明确稳妥起步、分步推进、分类实施的基本原则,按照“先指标、再报表”、“先年度、再季度”、“先决算、再预算”的步骤逐步推进监管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陕西省国资委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单位或个人利用电话、信件等形式,或到我委现场咨询有关问题的,都能给以耐心答复。未发生针对陕西省国资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四、其他情况
2014年,陕西省国资委没有收取任何关于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2015年工作措施
2015年,陕西省国资委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掌握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时效性。三是继续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公开理论研究和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四是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五是继续做好“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