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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陕西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13 10:39
来源: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光泰路1号 402 房间;邮编:710075;电话:029—87290270;传真:029—87292981)。

 

    一、概述

 

    省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展示机关形象、接受公众监督、提高机关效能、促进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全力加以推进。2011年,省国资委加强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种组织、制度和平台建设,大力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积累和提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们在委门户网站—陕西国资网上比较全面的公开了涉及我委的各类信息,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条目数量和内容不断增加。2011年度,在“陕西国资网”发布各类信息共计601条(比2010年度增加375条,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网站采用116条,省政府网站采用141条)。具体是:国资要闻6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8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6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委发文件类信息3条;产权招商信息9条;第十五届西洽会专栏85条;创先争优专栏信息26条;上传下载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受理情况

 

    我委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单位或个人利用电话、信件等形式,或到我委现场咨询有关问题的,我们都能给以耐心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产生上述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省政府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部分公开信息的内容更新还不够及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量。从增加人员配备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两个方面着手,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逐步完善从信息申请、审核、批准到公开等一系列制度,丰富内容、规范流程、提高标准,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是进一步研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经验,探索更加符合公众需求的政府信息公开方法和内容,有效促进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