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原则
坚持突出企业主体,从企业创新主体和技术需求出发,以塑造新优势、布局新领域为工作目标,通过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等为突破口,实现省属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坚持突出融合发展,明确省属企业与陕西高校重点实验室、高校创新平台开展联合攻关、搭建创新平台、建立创新联盟、资源开放共享等多种方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坚持突出政策保障,紧密衔接已出台的20条举措,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各厅局从职责角度给予充分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教育厅强化高校对企业资源供给的配给、科技厅强化平台及技术支持、工信厅强化首台套应用等)。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聚焦9项重点任务:
一是凝聚创新合力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强化高校研发供给,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力争用5-10年时间,推动省属企业与陕西高校重点实验室、高校创新平台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集聚一批一流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取得一批原创技术研发成果。
二是加快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重大装备、工业软件等制约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有组织的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陕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开展“揭榜挂帅”,对成功揭榜并完成攻关任务的项目给予补助。
三是依托新平台布局战略新兴产业。鼓励省属企业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布局,加强与陕西高校重点实验室、高校创新平台组建(整合)一批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工程实现”全链条贯通式科研攻关模式。
四是全面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挥陕西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查询检索和预约功能。引导支持企业加大资金、设备和设施投入,联合高校围绕新赛道共建小试、中试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构建依托陕西高校重点实验室、高校创新平台与省属企业联合建立的人才培养机制。
五是支持创新产品产业化应用。编制发布陕西省创新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满足政府采购需求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支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
六是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对实验室承担省属企业的横向项目,单个项目到位经费达到30万元以上且通过合作单位验收,可视同省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七是加强科研骨干人才保障。对科研骨干人才在职业序列最高职级和待遇水平可以等同或高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对于急需紧缺的顶尖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支持重点企业对在项目实施期间达到退休年龄,且无法替代的高级专家可采取退休返聘方式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八是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将合作的重点研发任务纳入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有序依规推行省属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项目收益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机制。
九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建好用好秦创原,由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定点联系省属企业和陕西重点实验室,建立科技成果动态捕捉机制。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系统和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