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策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116100007197833687/2023-00119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文号
  • 名称 《陕西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解读
《陕西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解读
时间:2023-11-08 13:36
来源:考核分配处
扫一扫:分享至微信 X

      为进一步推动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有效能,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省国资委在深入研究,学习借鉴国务院国资委及有关省市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国资监管要求和省属企业实际,修订印发了《陕西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陕国资发〔2023〕71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并于7月24日起施行。

      一、《考核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对省属企业负责人实施经营业绩考核是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手段。省国资委坚持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牢牢把握业绩考核正确导向,不断优化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从近年的工作实践来看,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完善与实施,对推动企业提高资产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这为我们做好国资国企考核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发挥考核导向激励作用,省国资委再次研究修订了《陕西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配套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创新考核工作和指标体系,引导省属企业履行责任使命,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办法》修订遵循了哪些原则?

      省国资委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在保持考核办法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高质量发展和建设一流企业要求,对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再次进行修订。重点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引导企业持续提高价值创造水平,切实承担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从规模总量、价值创造、盈利回报、运营管理等多个维度设置经营指标,分类施策,突出精准性。二是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紧紧围绕服务中省战略目标要求定位,落实中省决策部署,系统设置项目建设、创新驱动、深化改革、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指标,强力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突出功能性。三是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并重。强化行业对标和穿透分析,推动企业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坚持经济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指标有效结合,长远规划和当前发展一同考虑,更好地反映企业发展实际,突出系统性。四是坚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体系,一企一策,差异化分类考核。扩大指标覆盖面,体现指标均衡性,减少考核的波动性。分类调整考核指标权重,提高重点工作任务、专项任务、公共产品服务质量等指标权重,更好地体现企业行业特点和功能定位,突出科学性。

      三、《考核办法》重点修订了哪些内容?

      《考核办法》共九章61条,保留了原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中关于分类考核、目标分档、考核奖惩等主要做法,新增指标及权重和绩效评价章节。按照积极引导省属企业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强化目标引领、过程管控、结果评价的要求,重点完善了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整年度综合考评模式。进一步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突出质量效益,促进党建与经营业绩紧密衔接、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二是优化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并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指标体系,统筹设置经营指标、重点工作任务指标,推动企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三是调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权重。进一步分类调整和细化完善了考核指标权重,突出企业功能定位和考核重点。四是强化科技创新考核。完善优化科技创新考核指标体系,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科技创新考核奖励措施,鼓励探索创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五是加强绩效评价诊断分析。进一步落实行业对标,从多个维度对企业实施绩效评价,引导企业锻长补短。六是明确考核奖励加分和考核扣分内容。紧扣国资监管重点难点,对加分事项、扣分事项以及受限项目进行了调整更新,既体现正向激励,又强调刚性约束。

      四、《考核办法》对年度综合考核模式进行哪些调整和优化?

      为更好地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突出质量效益,树立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考核办法》将省属企业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调整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增加奖励加分与考核扣分相关规定,党建考核作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限制项目。党建考核中可继续按一定的权重应用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保党建与经营业绩考核紧密衔接,促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五、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考核办法》对考核指标体系作了哪些调整?

      《考核办法》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创建一流企业的要求,进一步突出质量效益、功能定位、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守牢底线等考核导向,根据企业不同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统筹设置经营指标、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及权重。其中,经营指标从经济效益、盈利回报、资产运营等方面设立指标库;较大幅度地增加重点工作任务指标,从项目投资、科技创新、深化改革、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各类指标的主要内容,提高了指标的均衡性,减少考核的波动性,指标体系更加科学系统全面。年度预报指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不同类别的企业个性化选取指标。《考核办法》中不再指定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具体指标,确保办法的适用性和系统性。同时,办法指出,对于处于特殊发展阶段和重大结构调整期的企业,承担重大专项任务,投资、改革任务较重的企业等,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并重,考核方式和考核指标可以“一企一策”确定。

      六、《考核办法》如何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考核?

      《考核办法》中明确了科技创新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科技创新考核力度,权重由10%调整至20%。对工业制造业和科技进步要求高的企业,加强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人才培养等指标的考核,年度侧重于科技投入考核,任期侧重于科技产出考核,原则上年度和任期均要设置科技创新类指标;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在计算经济效益指标时予以加回,引导企业建立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科技创新考核奖励,对科技创新取得重大成果、突出成绩的企业,在年度考核中给予考核奖励加分,并适度扩大科技创新奖励加分范围;鼓励探索创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企业因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在考核上不做负向评价。

      七、《考核办法》如何落实行业对标?

       为进一步落实行业对标,《考核办法》增加“绩效评价”章节,从盈利回报、资产运营、风险防控和持续发展四个维度明确绩效评价主要内容,采用功效系数法,以企业绩效评价指标实际值对照标准值,进行定量测算,形成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省属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和考核结果确定的重要参考,在有效发挥绩效评价对企业经营发展的评价诊断和对标引导作用的同时,持续提升经营业绩考核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八、省国资委如何进一步落实好《考核办法》的施行?

    《考核办法》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指导性、操作性,省国资委在做好政策宣贯和解读的同时,将进一步引导企业研究修订企业内部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完善内部考核奖惩机制,深化企业分类考核,切实发挥好业绩考核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