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各市(区)国资监管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普法办、 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 021-2025 年)〉的通知》(陕发〔2021〕17 号),切实做好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省国资委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简称“八五”普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陕西省国资委
2021 年 11 月 24 日
全省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年)》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全省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中心工作,以提升法治意识、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培育法治文化,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国有企业和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全省国资监管机构依法监管、依法决策、依法行权履职水平显著提高,国资监管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国企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共识进一步达成;普法工作的组织力、推动力、影响力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思想引领。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和党的建设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为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良好法治基础。
坚持分类实施。根据不同行业、部门和岗位等特点,科学设计普法的重点内容和具体方式,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省国资系统工作人员树立法治意识。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全省国资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细落实,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深入宣传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培育宪法信仰。结合“12 • 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传播宪法理念,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充分利用全媒体、案例宣传、民法典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加强党规党纪教育,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作为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继续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前进力量。
(五)深入学习宣传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将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全省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宣传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规定,推动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的改革精神和法律规定入脑入心。持续宣传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的规定,保护国家出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进国家出资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持续加大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宣传力度,实现全省国资系统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自贸试验区建设、 秦岭生态环境和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宣传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排头兵作用,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宣传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共同建设美丽陕西。
(七)深入学习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防范风险等法律法规,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适应国有资产证券化的需要,深入宣传证券法等金融法律法规,为企业在资本市场中依法经营、规范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大企业破产法宣传力度,推动“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八)深入学习宣传涉外相关法律法规。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的国际形势,高度重视涉外法律风险,加大涉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国际规则,积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外贸企业深入宣传对外贸易法,遵守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有关规定,依法发展对外贸易。境外企业深入宣传当地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三、工作举措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作法治建设的表率。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把重大法律法规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考试,推动梳理法治观念,更加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用权。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切实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务机构专业审核把关作用,严控重大法律风险。
(二)坚持进一步加强企业合规管理。加强顶层推动,坚持系统谋划,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务管理机构归口、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合规管理体系。将合规建设作为企业法治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专题培训,增强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理念。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把防范应对境外法律风险纳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企业法治及合规人才队伍建设,拓宽职业发展通道,采取市场化选聘、薪酬制度等激励方式充分调动积极性,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及合规人才队伍。
(三)坚持多种形式开展精准普法。充分利用涉诉案件开展近距离普法,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及时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国家宣传日开展专题普法,积极宣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利用新技术新媒体精准普法,充分利用全国智慧普法平台、企业公众号等平台,区分各行业、地区、企业特点,加大企业普法信息化建设力度,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国资委成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各省属企业和各市(区)国资委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企业和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夯实基层基础。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为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基层建设,加大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激发基层活力,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省属企业和各市(区)国资委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加强规范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四)突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