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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全省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7-02-16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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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资法规发〔2016〕 号

各监管企业,市(区)国资监管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要求,省国资委制定了《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2月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适应“十三五”时期国企国资改革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省国资系统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根据《陕西省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结合全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全省国资系统“七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取得实效,切实增强国资委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决策、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在全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全省国资系统“七五”普法应遵循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国企国资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坚持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行业及企业实际分类开展,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员普法。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法行权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结合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制度的要求,抓好国资监管法规体系的学习宣传。结合依法行权履责、加强法治机构建设的要求,抓好推进依法监管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推进国企国资改革的要求,抓好改革顶层设计政策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公平竞争和合法经营的要求,抓好市场经济有关贸易投资、知识产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省国资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国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和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各种法律培训,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要把法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的必训内容,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创新方式,提高职工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省国资委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验收,普法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普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监管企业,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要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本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二)各监管企业、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企业本地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定期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要建立健全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各项制度和机制。一是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形成各部门共同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培训制度和学法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领导干部和基层职工的学法时间。三是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把学法用法纳入企业领导人员目标管理,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四是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督导检查制度,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五是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四)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结合。加强对规章制度、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和合同管理的审核把关,引导干部职工全面参与、学习和实践,将学法用法上升到决策管理的顶层,学法用法活动嵌入企业管理流程,学法用法活动延伸到企业业务管理的各个层面,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设专栏、创办法治刊物、利用广播电视、举办展览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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