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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命名2010年度陕西省国资委系统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时间:2011-04-28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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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省国资委系统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自觉融入企业中心,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涌现出了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过硬、道德高尚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更多的青年集体创先争优,推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立足岗位、文明从业、奋发成才、奉献企业。经对各企业申报的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严格考核和集中公示,省国资委团工委决定授予:省电子信息集团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7分厂总装一班等24个青年集体为2010年度陕西省国资委系统青年文明号单位。

  希望各级团组织、青年集体和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企业中心,立足岗位,不断创新,以崇高的职业理想、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职业技能,展示青年文明号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再建新功。

  附件:2010年度陕西省国资委系统青年文号名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