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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工作程序的意见
时间:2009-09-2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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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确保委机关正常、高效运转,现将办公室相关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如下:

  一、文件办理程序

  认真执行《陕西省国资委公文处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督办工作的意见》(陕国资发〔2007〕192号)等文件精神,具体把握好办文、传文、报文三个环节,落实责任,提高效率。

  (一)办文

      1、送省国资委(党委)的任何文件、请柬、电报等均由机要室接收、登记,办公室分管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办公室主任审核,委领导批办,最后由相关处室具体承办。

      2、各处室要认真、及时办理本部门承办的文件。对有时限要求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无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办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省委、省政府领导批办的文件,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不超过4个工作日。文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告知办公室,并将原件退回机要室。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完毕的,应及时向委分管领导书面说明情况,同时抄送办公室,其中属于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件,应向委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

  3、办公室具体负责文件的督办工作。急件及时催办,重要文件重点催办,其他文件定期催办。原则上每月对文件办理情况汇总一次,每半年在全委机关通报一次,每年年初对上年度文件办理情况点评一次。

  (二)传文

  1、办公室具体负责文件传送。对需委领导批阅的文件,做到急件及时传送,其他文件当天送、当天取,原则上不过夜。对需处室承办或阅知的文件,急件及时通知签收领取;其他文件由各处室每天到机要室签收领取一次。

  2、对需委领导批阅的文件实行分类传送办法,即分为急件、密件、办件和阅件四大类进行传送,其中办件细分为领导批件、一般办文和机关内部办文;阅件细分为通阅件、上级来文、一般阅文和机关内部文件,便于委领导根据文件类别和轻重缓急及时批阅,提高效率。

  3、办公室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文件周转速度,领导通阅文争取在两周内传完,对重要文件可提前复印送相关领导或处室批阅。

  (三)报文

  1、凡是对外报送的文件都要履行分级审核、签字确认程序。具体程序是各处室拟文,办公室审核,委领导审签,其中上行文(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等文件),包括请示、报告、送阅件等,都必须经委主要领导审签;委主要领导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委领导审签。文件严格按所确定的范围报送,提供给范围外的单位或个人,要经办公室审核后报送。

  2、向各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非正式文件资料,也要履行签字审核程序。一般工作性文件资料由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委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供,重要文件资料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并报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供。

  3、对外报送的文件由办公室按相关渠道统一报送,其中一般工作性文件由各相关处室直接报送。对报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文件,要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及时直接送达,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二、会议组织程序

  认真执行《陕西省国资委会议制度》(陕国资发〔2007〕1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业务工作研究审定程序》(陕国资办发〔2008〕92号)和《关于加强省国资委办公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国资发〔2007〕19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会议的组织管理,规范程序,提高质量。

  (一)党政联席会、办公会、党委会

  1、具体由办公室组织承办,原则上于每周一上午召开。基本程序是,相关处室对有关议题形成意见,重要业务工作经处务会、会审会讨论后,委分管领导提出上会意见并报委主要领导审定,办公室登记、汇总上会议题,每周五下午或周日下午报委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通知会议,主汇报处室准备材料,办公室统一收集提交会议讨论。

  2、办公室要严格对会议程序进行把关、协调,努力减少工作失误。对不符合程序的不予列入会议议题。各处室要精心准备议题材料(办公会一式20份,党委会一式15份),汇报时间一般控制在15分钟之内。对制度、法规性文件需经政策法规处把关审核,并于上会前提前送委领导阅悉。

  3、列席会议的原则是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因特殊情况在履行请假手续后可派副职参加会议。主汇报单位可带1—2名随员参加。会议期间,各参会人员要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并不得频繁进出会场,如有紧急公务由会议工作人员转达或转送。

  (二)国资监管会议、半年总结会议等全局性会议

  1、具体由办公室组织承办。办公室根据要求及时拿出会议方案(含会议预算),报委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认真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布置、编制手册、会议报到、会场组织、食宿安排、会议结算等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2、会议办理实行登记备案制,对每一环节进展情况及时记录在案,明确时间、任务和责任,防止工作失误,对出现明显失误的予以责任追究。

  3、相关处室按照要求准备好会议材料,并配合做好相关会务工作。全局性会议原则上是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直接向委主要领导请假。

  (三)专题性会议

  由相关处室组织承办,办公室配合。基本程序和要求参照全局性会议办理。

  三、印章使用程序

  印章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必须严格加强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杜绝出现工作失误。

  1、印章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印章管理工作。陕西省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印章由机要室保管,各处室印章由各处室保管。印章实行专人管理制度,管理人外出时由办公室主任、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指定人员代管。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2、印章使用。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使用委章(党委章),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委领导签批后用印。给上级报送的各类文件、材料用印,须经委主要领导或受其委托的其他委领导签批。使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章,经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后办公室主任签批。

  办公室建立用印登记留存制度,对出现重大失误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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