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企业党委:
《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建立和完善监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已经省国资委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
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建立和完善监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保障职工民主权利,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实际,制定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的重要意义
职代会作为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党的十七大把职代会建设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进行了部署。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职工有序政治参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是妥善协调劳动关系,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平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对于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保障职工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省国资委党委、各企业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的具体途径,积极发挥职代会在推进企业改革改制、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监管企业民主管理水平日益提高。但必须看到,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与企业改革重组、规范管理和职工日益增强的民主意识不相适应的问题,也日益显现。有的企业没有建立职代会;有的新设立的企业没有及时建立职代会;有的企业职代会工作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有的企业职代会运行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运作尚不协调;有的企业以年度工作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替职代会,影响了职代会作用的发挥;有的企业职工代表行使权利得不到保障,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流于形式;还有的企业职代会不能按时换届,职工代表空缺不能及时补选,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职代会作用的发挥,制约着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亟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在加快改革发展的同时,要切实做好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的各项工作,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
二、始终坚持职代会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总要求,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要始终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是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企业职代会必须坚持企业党委的领导,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二)坚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原则
企业职代会必须以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团结稳定为宗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丰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和成果。
(三)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
企业职代会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中,必须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个人发展的和谐统一,聚集力量和智慧,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坚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原则
企业职代会要在机制体制上积极探索创新,在遵循和维护法律法规赋予职代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的基础上,实现现代企业制度下职代会制度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衔接与协调,实现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的协调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五)坚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原则
企业职代会必须以职工为本,不断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和化解矛盾的力度,主动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努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和谐发展。
三、全面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
明确和落实职代会职权,是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民主管理工作实际,职代会主要行使和落实以下职权。
(一)落实审议建议权
职代会应审议企业工作报告、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重要事项的报告;审议企业重组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审议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和履行集体合同、实行厂务公开等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落实审议通过权
职代会应审议企业提出的企业重组改制中的职工安置方案;审议企业和工会协商提出的集体合同草案、企业年金方案、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职工奖惩办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审议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
(三)落实监督评议权
在上级党委的指导参与和企业党委的领导下,职代会应每年听取企业领导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经职代会主席团归纳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
(四)落实民主选举权
职代会应依法选举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选举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等。
(五)落实法律法规赋予职代会的其他权利。
由于各监管企业的产权结构、组织构架及层级的不同,职代会的职权内容可以有所不同。但都应坚持企业重要事项必须提请职代会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职代会审议通过;企业领导必须向职代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
四、切实健全职代会的组织制度
职代会的组织建设,是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搞好职代会组织建设,必须着力建立健全组织、加强职工代表队伍建设、科学规范运行程序。
(一)建立健全职代会组织
职代会的建立原则上要与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的建立同步进行。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没有职代会的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的要进一步完善,并督促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职代会组织。通过建立不同层级的职代会,保障职工在不同层面有序参与民主管理,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大会与职代会具有同等效力。
职代会每届任期应与本企业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一般每届3-5年。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切实加强职工代表队伍建设
职工代表是职代会的主体,确保职工代表的高素质,职工代表队伍的合理结构和数量,是实现职工民主权利的基本要求。
1、民主选举职工代表。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均享有职工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保证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职工代表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好的群众基础,具有一定的生产、管理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参与民主管理工作的能力。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规模较小的企业,职工代表应以班组(科室)、工段或者分支机构为选区进行选举。规模较大的企业,其职工代表一般由所属企业职代会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每届任期与职代会任期相同。根据需要,职代会开会时可设置列席代表与特邀代表。
职工代表出现空缺,应由原选区依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结构要求及时进行补选,并在下一次职代会上予以确认。
2、合理确定职工代表数量。职工代表人数由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既要保证职工代表的覆盖面和代表性,又要保证职代会制度的可操作性。企业职工人数在10000人以上的,其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150人。具体人数应在本企业职代会实施细则中进行规定。
职工人数一般应包括公司总部、分公司,独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职工人数。
3、合理确定职工代表结构。职工代表应由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工人及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企业正副职负责人及所辖子企业正副职负责人担任职工代表,省属集团公司类企业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少数子企业比较多的其比例可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35%;其他类企业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在职工代表中,劳模先进人物、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三)合理设置专门委员会(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职代会可设置提案、集体合同检查、劳动保护、民主评议等若干个专门委员会(小组),在职代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人选,一般由职工代表担任,也可部分由熟悉相关业务的非职工代表担任。
(四)科学规范职代会运行的基本程序
职代会运行的基本程序,是体现职工代表和广大职工愿意的制度保证。关键是要科学规范职代会召开、表决等重要环节的基本程序。
1、规范职代会召开程序。职代会的召开由企业工会与董事会、经理层协商后,提请党委会讨论决定。每次职代会会议必须有全体职工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开会。
凡提交职代会审议、讨论的文件,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企业科技、商业秘密外,企业工会应当在正式会议召开前一周印发给职工代表。在职代会正式会议召开前一周内,由工会主持召开职代会预备会议。在预备会议期间,报告大会的筹备情况,提请审议通过大会议题、议程,决定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组织职工代表在选区内听取职工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组织职工代表分组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审议;根据代表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有关议案作修改,提交职代会正式会议审议。
职代会决议,应当在通过之日起一周内,向全体职工公布。
2、规范职代会临时会议召开程序。职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行政领导班子、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企业党委审定同意,可以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
3、规范职代会主席团产生程序。职代会会议由职代会主席团主持。主席团成员实行非常任制,在每次职代会会议前组成。主席团成员从职工代表中选举产生。工会在征求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协商提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后,提交职代会预备会议进行选举。主席团由企业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组成,人数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劳模先进人物、青年职工和女职工的代表在主席团成员中应有适当名额。
4、规范职代会表决方式。职代会进行民主选举和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其他事项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但须获得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通过。
五、进一步完善职代会的主要工作制度
职代会的主要工作制度,是职代会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也是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的重要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职代会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是职代会闭会期间行使权力的基本形式。职代会联席会议由企业工会主持召开,主要任务是对需要临时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对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在实施中发生的个别需要作部分修改或补充的问题,进行民主协商处理。联席会议协商处理重大问题的结果,必须提请下次职代会确认。联席会议由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组成。联席会议可以邀请企业行政和党委负责人参加。
(二)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
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工会要组织部分职工代表对职代会各项决议、决定执行和提案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也可以组织部分职工代表通过向有关部门询问、查阅报表资料、提合理化建议等形式,对企业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内容进行巡视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及时改进。
(三)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职代会作用的有效途径
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依照公司法,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权,经理层行使经营管理权,监事会行使监督权,职代会行使职工民主管理权。
1、正确处理职代会与董事会、经理层的职权关系。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对企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重要事项行使决策权,职代会对企业重要事项行使审议建议权。董事会、经理层在制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方案时,要充分听取职代会的意见,职代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行使审议通过权。董事会、经理层行使企业人员聘用权,职代会对企业领导行使评议监督权。
2、合理确定职代会会期和内容。职代会的会期、内容要与每年决定企业年度计划等重要事项的董事会会议有机衔接,一般应先开职代会会议后开董事会会议,具体会期由各企业视实际情况确定。如职代会在董事会会议之后召开,则应根据职代会职权,在董事会会议之前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职代会、职代会联席会议在职权范围内关于企业重要事项的审议意见、决议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决定,应由参加职代会、职代会联席会议的职工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准确反映,或由工会代表职代会向董事会报告。
3、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作用。职工董事是职代会与董事会联系的纽带,代表职工参与企业决策。职工监事是职代会与监事会联系的纽带,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监督。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要依法确保董事会中职工代表的席位。所有公司制企业要依法确保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席位。企业要依法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享有与其他董事、监事同等权利,承担相应义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准确反映职代会和职工的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六、切实加强对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涉及企业的各个方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只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搞好协调配合,才能不断取得实效。
(一)企业党委要加强对职代会工作的领导
各企业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企业依法建立职代会制度,保证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党委要定期听取职代会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职代会工作和工会工作的领导,协调企业各有关方面,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落实工会的办事机构及其人员编制,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要搞好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民主管理意识;要加强工作督导,促进企业完善民主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企业民主管理水平。
(二)企业董事会、经理层要积极推进职代会制度的落实
董事会、经理层要牢固树立依靠职工办企业的观念,尊重职工代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权利,重视职代会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落实职代会提案和决议,支持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要把职代会制度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制度,与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切实加以推进;要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职代会工作费用,确保职代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要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企业工会要认真履行职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
企业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工作机构,在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工会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职代会工作;要组织好职工代表选举,做好职代会筹备和组织工作;要运用多种形式向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知识,传达职代会精神,发动职工落实职代会决议;要组织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和职工代表开展对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职工代表向本选区的职工进行述职,接受职工评议的制度,促进职工代表积极履行职责和义务;要为职工代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切实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四)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促进企业各方切实担负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的责任
省国资委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据《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试行办法》(陕国资党发〔2008〕3号)的规定,每年对企业职代会建设、职代会履行职权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和工会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职代会建设的各项工作。
各企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和本意见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要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努力探索创新,推动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民主管理体系,开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