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为深入贯彻《决定》,实现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省委九届三次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努力开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一五”、“二五”和“三线”建设,我省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始终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一直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国有企业的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经营、利改税和制度创新的过程,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成长壮大,一些产品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在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下,国有经济的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国有企业和工人阶级为此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当前,国有企业的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进入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暴露得比较充分。我省作为一个老工业基地,旧体制的烙印比较深,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更多一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合理,战线过长、摊子太大、力量分散的问题比较突出;法人治理结构很不健全,多数企业尚未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相当一部分企业机制不活,管理不善,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历史包袱沉重,生产经营艰难,经济效益下降,一些职工生活困难。在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的484户大中型企业中,有237户亏损。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清醒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世纪之交,我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许多有利条件。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将为我省的国有企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有力的支持;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践中,我们积累了经验,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深化改革的物质条件也有了新的变化;全省现代化建设进入了团结稳定、加快发展、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各级干部和职工群众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有着良好的外部环境。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团结奋斗,一定能够开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二、明确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努力完成三年改革和脱困任务
要把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摆到全省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从陕西实际出发,全面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十条指导方针;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利用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把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及实施西部大开发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使之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一阶段目标是,到2000年,使全省127户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亏损面降到25%以下;200户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第二阶段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完成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任务,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当前,首先要全力以赴完成第一阶段的目标,确保首战必胜。
脱困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现。今明两年脱困的重点是纺织、煤炭、冶金、机械、石化、军工等特困行业和列入国家脱困名单的亏损大户。对有主导产品、基础较好,但由于负债过高、历史包袱沉重等原因陷入困境的企业,通过政策扶持,实现扭亏脱困,促其进入良性循环;对由于缺乏主导产品、机制不活等原因造成亏损的企业,采取因厂施策的办法分块搞活;对设备落后、产品无销路、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实行破产兼并。
认真落实支持企业扭亏脱困的各项政策规定。对列入今明两年脱困范围的40多户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尽可能地争取列入国家核销呆坏帐准备金的计划。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实行债转股。争取力度要大,工作方案要细。认真落实封闭贷款政策,积极帮助脱困企业解决有销路、有效益产品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鼓励省内外优势企业联合、兼并、托管有发展潜力、有资源优势的困难企业。困难企业要加快转换机制,加强内部管理,重视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努力改善经营状况。
要加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增强紧迫感,组织力量抓好改制工作,正确处理好实施改制与组织当前生产经营的关系。积极帮助企业进行改制,组织人事部门及时选派国有股权代表,财政国资部门及时确认评估结果并划转资产,工商管理部门及时办理公司登记手续,经贸部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力保改制方案的有效实施和公司的规范运转。要分期分批地对企业的主要领导成员进行培训,学习现代企业制度知识,掌握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革的办法。
三、大力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改组
着眼于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按照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集中力量,加强重点,从那些难以有效发挥比较优势的竞争性行业和领域有序退出,使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通过合理流动与重组,实现国有经济分布的优化和质的提高,进一步增强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和竞争力。
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这些行业和领域中的骨干企业或大型企业集团的核心层企业,应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竞争性行业和领域中有一定实力的国有企业,要吸收多方投资加快发展,其他企业可以改制为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也可以改制为非国有制企业。
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改善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上市公司以保持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为限,通过证券市场或其他途径尽可能减持国有股,新上市公司要最大限度地增加公众流通股比重。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对那些经营业绩差的公司,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注入优良资产。非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出售变现等途径,吸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出资,改为国有资本参股的股份制企业。未改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进行股份制改革。鼓励企业之间互相转让股权、交叉持股;鼓励非国有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投资商等社会法人或自然人,以资金、技术、科研成果、土地使用权等生产要素入股;鼓励职工出资,建立和完善职工持股会;鼓励企业之间进行债权转股权等多种形式的债务重组。通过调整、改组,使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秀经营者集中。
坚持抓大放小,把大的做大做强,把小的做专做精。在优势产业领域,着力培育一批能够代表陕西形象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生产经营的集约化程度。组建企业集团要遵循经济规律,以企业互有需求为内在动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能采取行政手段勉强撮合,不能搞成行政性的“翻牌”公司,不能盲目求大求全。要围绕培育和壮大支柱产业,进行结构调整和企业改组,特别是促进强强联合。重点组建和完善已经基本具备条件的电子信息设备、输变电设备、数控机床、工程机械、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和医药以及商贸流通等企业集团。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打破地区界限、行业界限、城乡界限、工农界限、所有制界限,围绕农业产业化,互相融合,组建以苹果、猕猴桃、核桃、板栗、红枣等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力争形成若干资产达数十亿元,利税超十亿元,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的大型企业集团。对运作规范的企业集团,经批准,允许合并财务报表、统一照章纳税,授权母公司经营集团成员企业的国有资产,积极推荐集团中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决定精神,扩大实施范围,其主要精神同样适用于中型企业。放开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一厂一策,讲求实效。根据我省中小企业的不同情况,重点实行“四个一批”:改制提高一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国有资本既可以部分保留,也可以全部转让;既可以整体改制、一步到位,也可以分立重组、分块搞活。扶持发展一批,按照“专、精、特、新”的发展方向,把放小与扶小、带小结合起来,促进中小企业向大企业靠拢,为名优产品配套。兼并出售一批,鼓励省内外优势企业兼并中小企业,或走联合、租赁、承包、出售的路子,盘活存量资产。破产关闭一批,对产品没市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和资源枯竭的企业,以及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五小”企业,实施破产关闭。与国有小企业相比,国有中型企业的情况更为复杂,改革难度更大,在工作中更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无论采取哪种放开搞活形式,都必须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必须听取职工意见,严格进行资产评估,认真履行报批手续,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逃废银行债务和国家税款,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继续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的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改组,进入国有资本退出的行业和领域,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四、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
现代企业制度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要认真总结我省的实践经验,全面理解和把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更好地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
坚持政企分开原则,进一步理顺政企关系,明确政府、企业的权利和责任。政府对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职能,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对所有者的净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各级党政机关都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和机构改革的要求,同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直接管理的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
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以建立出资人制度为核心,以授权经营为重点,改革我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继续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形式,在维护国家所有权的原则下,由省、市(地)、县(区)人民政府分别授权国有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营国有资产,并向各自的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委派股权代表。要确保出资人到位,并按出资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健全和规范监事会制度,逐步过渡到从体制上、机制上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要适应公司制改革的需要,发展投资机构,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制度,积极探索股权转让的途径和方式,促进股权的流动和重组。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公司制企业必须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强化决策者、执行者的个人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切实保障股东会行使权力。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一决策的作用,按程序决定公司的发展目标、重大经营活动和聘任及考核经营者等重要事项。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要有职代会推选的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可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
公司制企业必须真正转换经营机制,建立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努力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要逐步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技术不断创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机制。把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构建技术、管理参股的产权结构。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工资制度,把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五、加快国有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产业化的决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传统产业高技术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促进我省科技优势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促进国有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国有大中型企业都要建立技术开发机构,60%以上要建立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企业技术中心,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自身技术创新的投入,年投入应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的2%,形成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以各种形式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双边或多边技术协作机制,发展壮大科技开发实力。
要以市场为导向,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抓紧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以优势产业为主,实施名牌战略,围绕品种、质量、效益和出口,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重点发展一批市场容量大、技术含量高、产业链条长、提供利税多的拳头产品。依托军工企业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加快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发展民用航空航天、核能等主导产业和民用爆破器材,增强军民兼容能力。发展环保、空间通讯、新兴材料、计算机等高科技产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探索建立军民两用技术产业投资公司,以解决贷款担保、贴息等问题。
以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龙头,加快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建设,使其成为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孵化的重要基地,高素质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辐射和带动全省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当前要组织实施好通讯设备、新型显示器件和显示器、计算机软件、微电子器部件、电力电子设备、数字化视像设备、绿色日用化工和新型医药等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力争3至5年内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和几个新兴支柱产业。鼓励区内、带内企业创新生产方式,实行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两头在内、加工在外的“虚拟制造”,促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的转变。
营造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环境,大力支持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利用国家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大先进装备制造、环保设备制造的投入。对于有市场、有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从省级项目资本金和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基金内给予贷款贴息。允许企业依据自身承受能力加速折旧、增加新产品开发费提取比例,财政、审计等部门应予确认。银行要增加有效的国有企业技改贷款投入,确保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增长,并尽量简化项目评估和贷款审批手续,缩短审批发放时间。各商业银行应积极向总行争取技改信贷计划,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技改的资金需要。
六、加强企业管理,建立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
把改革、改组、改造同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者素质,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为中心,构建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高效运行的微观基础。
研究企业发展战略,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企业要制定和实施适应国内外市场要求的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形成符合市场运作规律的决策机制。建立敏捷、及时、灵活、高效的市场跟踪预警系统,搞好风险防范,避免出现大的失误。建立具有现代营销理念、运用现代营销方式、为用户周到服务的市场营销体系,扩大省内市场,抢占国内市场,跻身国际市场。
加强基础管理,狠抓薄弱环节。严格责任制度和劳动纪律,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搞好安全生产。继续推广“邯钢”和“亚星”经验,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重点抓好成本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加强成本核算,堵塞各种漏洞,降低消耗和成本。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做假帐、违反财经纪律、营私舞弊、挥霍浪费等行为。公司内部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职责明确、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国有企业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必须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培育一大批优秀企业家。我省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是好的,为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提出了更高要求。他们应该是: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解放,经营管理能力强,熟悉本行业务,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具有金融、科技和法律等方面基本知识,善于根据市场变化做出科学决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联系群众。要按照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行为规范,严格要求和监督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和机构投资队伍的素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经营管理者的培养、选拔、管理、考核、监督。
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以及经营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对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新任领导成员,都要实行上岗前培训和试用期制度。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和经理(厂长)人才库,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逐步实行经营管理者职业化、市场化。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打破人才部门所有、条块分割,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允许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贡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少数企业试行经理(厂长)年薪制。年薪制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奖励年薪三部分构成。基本年薪以本企业当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依据企业规模大小分别确定为不超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到4倍,并视两个文明建设和完成利润、税收、资产增值指标的业绩确定效益年薪和奖励年薪。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职工民主监督、财务审计监督,建立健全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凡是由于违法违规等人为因素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领导职务。
七、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增资减债、减负增效
减轻国有企业沉重的债务负担、人员负担、社会负担,对改善国有企业低效率运行状况、实现跨世纪发展战略目标至关重要。
用足用好国家增加银行核销呆坏账准备金的政策。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确保拿到与我省经济总量和所处地位相应的指标规模,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对造成计划落空、指标浪费或效果不好的部门,要追究责任。省内企业间的兼并、联合、重组,其各项税收维持原解缴渠道不变。国有企业之间的并购,允许以划拨方式用地,不再按交易方式收取税费。破产企业,可将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变现收入首先用于安置职工。
抓住国家对国有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机遇,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在严格执行“五个范围”、“五个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推荐大型骨干企业和通过转股能够实现扭亏脱困的企业。有关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驻陕机构要加快组织实施,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地方金融机构也要比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研究制定支持国有企业减轻债务负担的方案和措施。各级财政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周转金,凡符合条件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可参照债转股的办法转为股权。
充分利用国内外证券市场和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的比例。积极推荐符合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革,面向境内外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对实施债转股的企业,通过债务重组,创造条件,推荐上市。正在改制和拟改制的国有企业,可通过企业互相参股、债转股、职工持股、投资机构参股等形式,向省内外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直接融资。具备偿债能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可在批准的额度内发行企业债券。
实行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土地配置政策。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国有独资公司,其新增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控股公司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可通过授权企业经营或以作价出资方式投入企业。国有参股公司可将企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转为国有股或售股变现,收入可抵原企业净负债额。非上市企业经批准,可将国家划拨给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及企业资产变现,其所得用于增资减债或结构调整。鼓励城市市区内国有企业实行“退二进三”,划拨土地的出让金全部或部分返还原企业。
多渠道增加企业资本金。各级政府都要建立项目资本金制度,加大国有企业资本金投入。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对重点扶持的国有企业,从2000年起,以1999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为基数,超基数部分三年内由财政列支,投入企业作为资本金。国有亏损企业扭亏为盈后,五年内实现的利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五年内弥补不完的,经批准可适当延期。
切实减轻企业利息负担,搞好金融服务。银行按照国家规定,对国有企业正常周转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根据需要延至1到3年。对信誉好、国家重点支持的国有企业,适当下浮贷款利率。严禁擅自提高或以各种名义变相提高利率。建立健全国有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加大对国有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国有企业扩大对外开放,增加出口创汇。积极争取设立高新技术出口工业园。加快赋予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步伐,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对已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在人员出国审批、境外设点办厂、产品出关查验、出口配额分配等方面,创造良好条件,提供便捷服务。对国家提高有关行业出口退税率的政策,要认真落实到位,及时全额兑现。鼓励外商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其参股比例达到20%以上且属高新技术企业者所得税按15%计征。
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基金,作为投入专项用于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所需资金采取“三个一块”的办法解决。财政拿一块,即以现有用于技术改造的资金为基数,从2000年起省级财政再增加3000万元,各地市都要建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增长机制,每年按照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同比例递增;企业资产变现收入抽一块,即从国有企业资产变现、土地使用权转让、股份公司减持国有股收入中抽取30%;银行配套贷一块,按1:5左右的比例,由银行向企业配套贷款。
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地处设区市的企业所办职工大学、中专、技校等职业教育经费,由用人单位负担为主,个人负担为辅。企业所办中小学基础教育,逐步移交当地政府管理,所需经费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逐步过渡到由政府承担。企业自办的食堂、浴室、托儿所、招待所等社会服务机构,逐步转为面向社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独立工矿区也要努力创造条件,实现社会服务机构与企业分离。
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切实解决不合理重复建设问题。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走私、制售伪劣商品等经济犯罪。严格结算纪律,强化信用观念,解决企业之间相互拖欠款项问题。推行费改税,清理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格控制对企业的评比、检查、验收活动。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各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努力降低改革成本,评估、审计、验资和产权交易等费用,按市场机制竞价确定,并区别情况优惠20—50%收取;土地资产评估费用,按标准的30%收取。政府采购对省内企业实行同等优先,尤其要支持省内重点产品的开发和发展。要加快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地方立法步伐,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八、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作
实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加快解决企业富余人员多、效率低下的问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主辅分离,下岗分流,兴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妥善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减轻社会就业压力。规范职工下岗程序,下岗分流方案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必须做到随下岗随进再就业中心,并严格按照规定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要按照企业、社会、财政“三三制”的原则,认真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社会和企业筹集不足的部分财政要给予保证。强化对下岗职工的管理和再就业培训,帮助下岗职工学习新的就业本领,转变择业观念。
广开就业门路,实施再就业工程。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开辟新的生产服务门类,增加就业岗位。加快旅游服务、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等劳动密集型的第三产业的发展,拓展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增加就业容量。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税收和小额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扶持,引导下岗职工向非国有单位流动或自谋职业。城市建设和“山川秀美工程”以及其他以工(粮)代赈项目,要向下岗职工倾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力市场管理,打击用工欺诈行为,维护下岗职工合法权益。
加快社会保障工作,力争经过3至5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符合陕西省情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扩大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到2000年使社会保险覆盖全省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征收基金、分别单独核算的原则,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使收缴率稳定在90%以上,确保各项社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支付。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全省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严格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增值。坚决清理追缴企业拖欠的社会保险费,对以前年度挤占挪用的基金,必须限期全部收回。尽快实现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管理,逐步实行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相分离。到2000年底前,争取基本养老金全部由社会服务机构发放,退休人员逐步由社区管理。认真落实企业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九、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领导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搞好国有企业,必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必须把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同运用市场机制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必须切实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省委组织部和工业工委要尽快提出加强我省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及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搞好党性党风教育,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企业改革发展服务。要不断改进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进一步探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凝聚群众,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困难企业和实行兼并破产企业的党组织尤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教育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依法进行平等协商,认真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和厂务公开。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武装广大职工,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延安精神,深入进行形势任务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职工业务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发展企业文化,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企业、文明班组和争当文明职工活动,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风尚,提倡科学,反对迷信,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地站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前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认真改进领导作风,从各行各业国有企业的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尽快研究制定落实细则和配套的政策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实现本地区、本系统国有企业三年改革和脱困目标,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精心组织,悉心指导,扎实工作,确保攻坚目标的如期实现。
各级党委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解放思想,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职工,为实现我省国有企业跨世纪改革和发展的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