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国资委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盯重点任务,严格督促各省属企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推进省国资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部署要求和省国资委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省国资委严格督促各省属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统筹推进省国资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督促各省属企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管理、督导检查体系,制定并下发《省国资委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省国资委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各省属企业坚定不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压实省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结合企业实际,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制定方案,形成任务清单,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全方位提升应急管理能力,2024年11月12日至14日,组织了省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现场观摩暨业务培训会,省属企业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下属二级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有效提升了企业管理者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四、中省通报问题整改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省国资委共涉及9项整改任务,牵头整改任务1项,参与整改任务8项;其中省国资委牵头整改的任务已经完成;参与整改的7项已经完成,1项未完成。黄河流域生态记录警示片披露共6项问题,其中2022年披露涉及省国资委3项整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2023年披露的整改任务中,涉及省国资委的参与任务3项,正在按照整改要求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