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省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努力提升法治机关和法治国企建设工作水平,为推动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支撑。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要法律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通过深入学习,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持续推动全体干部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国企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定期召开党委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有关议题的汇报,紧抓法律风险防控主线,对涉及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任务,主要负责人亲自督促落实、推动解决。开展委机关述法点评,主要负责人进行点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履职能力。严格落实合法合规审查职责,全年共审核重要决策、重要制度、重要合同等共计44项,审核率100%,机关法治工作规范化、体系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稳步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坚持内部审查与常年法律顾问外部审查相结合,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质效。依据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国资国企改革深化工作实际,修订印发《陕西省国资委权责事项工作指引》,一企一策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进一步加快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科学规范行权履职。
(四)不断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印发《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配强16户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扎实开展省属企业法治体检和法律风险研判专项工作,以“一通报、一清单、一建议”的形式,对省属企业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通报。制订《省属企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督促省属企业领导干部自觉尊崇法治、掌握党规国法、模范遵规守纪、带头厉行法治,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牢固树立“减少损失就是创造价值”的理念,印发《陕西省省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对省属企业重大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函发法律风险提示,积极推动法律纠纷案件妥善解决。
(五)持续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结合新《公司法》修订重点,围绕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等举办专题授课及系列讲座4次,组织参加国资国企大讲堂新《公司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培训学习,政策法规处被评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组织开展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持续强化委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强震慑、固防线作用。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等一系列主题活动,营造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委机关和省属企业法治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不断深入,法治工作支撑和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任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案件管理能力还需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担当作为,夯实法治机关建设基础。全面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开展委机关述法点评工作,坚持重大法治建设工作议题经党委会集体审议研究。保障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严格履行重要决策、重要制度、重要合同合法合规性审核程序规范,抓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
(二)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推进法治国企建设。要持续增强风险管控能力,系统推进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夯实法治建设根基,推动纠纷案件多元化解,进一步发挥法治价值创造作用,保障企业稳健发展。按照《高质量推进合规管理实施方案》计划节点有序推进合规管理及体系建设,结合各企业法治体检工作整改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合规管理评估工作,推动企业持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加大重大案件化解力度。针对巡视发现重点问题,持续开展重大案件“压存控增”活动,加强对类案的分析研判,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实现案件处置化解能力与管理水平共同提升。指导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强化对法律中介机构、风险代理、历史积案、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四)坚持实绩导向,强化总法律顾问履职评价。加强对企业总法律顾问的履职监督和实绩考核,通过管好、用好总法律顾问,指导企业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动总法律顾问制度向二、三级子企业延伸,领导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开展工作,切实发挥“三总一董”队伍靠近监督作用,进一步夯实企业法治工作基础,提高管理能力水平,有力提升国资监管工作的权威性、约束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