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思维,建设法治机关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第1次党委会进行集体学习,并在省属企业法治工作会上学习传达。先后印发《关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关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项措施》等,邀请专家为全省国资系统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并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履职
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委党委会多次组织集体学法,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省属企业年度法治工作会议并讲话,始终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机关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聚焦产权管理、经营业绩考核、董事会建设等重点工作,出台20余项相关制度,梳理年度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并汇编成册。出台《陕西省国资委2021年度指导监督市(区)国资工作计划》,指导市(区)国资委全面依法履职,不断提升地市指导监督工作效能。
推动机关重要决策、重要制度、重要合同审核率实现100%,在公司章程审核、“两网”融合、“十四五”规划等审核中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支撑作用。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座谈会,机关法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体系化、科学化。
(三)以管资本为主适时调整权责事项,加快职能转变,优化监管服务
出台《陕西省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2021年版)》,含9大类、31个权责事项及41个子项。适时动态调整授放权事项和两类公司试点单位。更好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国资监管职责。
组织省属企业认真学习《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相关配套政策,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解读,熟练掌握并充分运用新政策。组建秦创原国企创新中心,16户省属龙头企业集中进驻,出台省属企业进驻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支持政策,促进省属企业融通创新,提质增效。
(四)扎实推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履职行为,防范重大风险
督导省属企业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会、董事会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定期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定期召开法治工作会议等机制,持续推动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召开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述职工作会,进一步夯实企业总法律顾问责任,规范总法律顾问行权履职。
全面推动企业合规管理,切实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组织开展省属企业合规管理自查,邀请省检察院专家就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开展专题培训,定期梳理企业重大涉诉案件情况,提高企业对法律风险的识别、预警和管控能力。
(五)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
出台《全省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积极组织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实际,开展省属企业上市法律实务、《民法典》担保篇、合同篇等业务培训以及12.4宪法宣传日活动,组织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务骨干人员专题培训,利用法治工作互动交流机制,就当前法治国企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全面提升全省国资系统法务人员履职能力水平。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二是企业法治建设有待加强,法律服务保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法治队伍力量有待充实,高素质法务人才较为缺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法治思维。充分认识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十一个坚持”,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风险的能力。
二是加强合规审核,建设法治机关。严格执行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法律合规审核,将依法监管贯穿于国资监管业务全流程,做到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经营合同法律审核全覆盖,筑牢法律风险“防火墙”。
三是落实总法制度,打造法治国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进一步配齐配强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规范行权履职,不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规定,精准施策化解存量、关口前移控制增量,切实有效维护国资国企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