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按照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将法治建设工作深度融入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之中,努力提升法治机关和法治国企建设工作水平,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支撑。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全过程,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把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法律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更好领会和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推动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和省属企业法治国企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党委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有关议题的汇报,分析研究形势,安排部署工作,对涉及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任务,主要负责人亲自督促落实、推动解决。开展委机关述法点评,省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点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健全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对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问题部署协调、重点工作过问推动,并将第一责任人职责向子企业延伸。
(三)规范合法合规审核。落实法律合规性审核职责,对战略合作协议、章程、重大事项、法律文书等进行审核,机关重要决策、重要制度、重要合同审核率实现100%。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座谈会,机关法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体系化、科学化。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按照已出台的《陕西省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起事前审查、事中管控、事后监督的闭环管理体系,将内部审查与外部审查相结合,借助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力量,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水平。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聚焦产权管理、经营业绩考核、董事会建设等重点工作,出台20余项相关制度。
(四)持续完善法治体系建设。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在法治轨道下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先后印发《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意见》《合规管理办法》《高质量推进合规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国资监测平台加强对省属企业重大案件的综合分析,细化指标、科学研判,提升案件管理质效。开展省属企业法治体检和法律风险研判专项工作,对各省属企业法治建设全领域、全流程和重点内容、关键环节进行调研、分析和评价。着力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工作组织体系等,推动省属企业逐步实现“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目标。
(五)深化府院联动。以“营商环境突破年”为契机,积极服务省属企业法律业务指导,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省高院与省国资委先后联合召开“省属国有企业座谈会”“省属国有企业建设工程领域法律风险诉源治理现场会”,共同印发《关于公司律师管理和使用的意见》,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依法治理,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陕西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省国资委被评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优秀单位,一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开展《公司法》《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及股东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培训,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及“12.4宪法宣传日”活动,进一步巩固法律知识、强化法治思维、树立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机关法治工作水平还有待提升。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修订,对法务工作者的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要求越来越高,需要不断加强学习培训,完善知识体系,高效高质完成各项工作。二是企业案件化解压力较大。目前未审结案件数量仍处于高位,企业法律风险不容忽视,案件处置和化解仍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三是个别企业对法治建设工作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推动法治工作走深走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推动企业依法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加快形成“企业党委把方向、董事会定战略、经理层谋经营”的治理体系,坚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深化分类改革,坚持“一企一策”,动态优化授权事项,推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有效管控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潜藏的重大风险,为省属企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作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是围绕诉源治理,以案促管、以管促效,做好案件管理“后半篇”文章。持续开展省属企业重要领域重要合同管理提升专项行动,积极排查风险、堵塞漏洞。按照案件处置与管理改进提升相结合原则,“减存量、控增量”,牢固树立“减少损失就是创造价值”的理念,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加强诉前矛盾调解,做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不断健全案件管理机制,优化重大案件报备标准,探索建立案件督办机制,支持企业公司律师参与或者独立代理案件,压实责任、加大力度,通过诉讼、仲裁、调解、和解等多元方式妥善处理案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学习宣贯新《公司法》,深入理解和正确适用新《公司法》。充分认识新《公司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精准把握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坚持学用结合、融会贯通、提前谋划,把学习贯彻实施新《公司法》纳入国资国企工作全局,将新《公司法》与省国资委“15210”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结合起来,与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监管职责和党的建设职责结合起来,加强国资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不断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024年,省国资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战略部署,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坚定不移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