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散文】《自律与他律》
时间:2024-04-10
来源:陕西省物流集团煤炭运销公司

 

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为人而如此,则祸乱败亡,亦无所不至。立志言为本,修身行乃先。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做人做事的底线,廉洁建设也是共产党人的终身课题。共产党人既要自律,更要他律。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更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鲜亮底色。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分别简称为《准则》和《条例》)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特别是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准则》包括“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则包括“六大纪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

《条例》要求党员干部高标准严要求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二是严守组织纪律,做言行一致的老实人;三是严守廉洁纪律,做廉洁奉公的干净人;四是严守群众纪律,做热爱群众的贴心人;五是严守工作纪律,做履职尽责的担当人;六是严守生活纪律,做热爱生活的高尚人。除此之外,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也是党员干部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命题。

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鲜明特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准则》和《条例》,是党章要求的具体化,强调自律和他律。两者皆是管党治党的成果,是问题的倒逼,是经验的提升、成果的总结;是以德治党的需要,体现了中华美德的传承、理想信念的树立、根本宗旨的坚持;是依规治党的要求,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律持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体现,它明确了严厉的惩处让党员干部不敢腐、规定了严格的纪律让党员干部不能腐、提升了思想觉悟让党员干部不想腐。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共产党员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真学实学、学深学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刻领会、自觉遵守,真正唤醒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意识,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在行动上当好表率,将守纪律、讲规矩真正落到实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守住自身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

逐梦前行赶考路,奋楫扬帆再启航。做一名严守纪律规矩的共产党员,一定要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让守纪律、讲规矩、走在前、当先锋、做表率成为新风尚,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

 

陕西省物流集团煤炭运销公司    支增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