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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陕汽控股集团纪检监察组 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关
时间:2025-02-13
来源:驻陕汽控股集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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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近日,驻陕汽控股集团纪检监察组、陕汽控股集团纪委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管理监督工作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从制度上保障党内“纪律部队”纯洁性,切实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规定》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作出要求,提出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应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弘扬优良传统、践行新风正气,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等正面清单。列出了泄露、扩散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尚未公开事项及其他工作秘密,接受工作对象及相关单位、人员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等13条负面清单,坚决防止纪检监察干部在“八小时外”发生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有悖社会公德、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的行为。

“‘正负面清单’为我的行为规范提供了‘工作标尺’ ‘操作指南’。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八小时内’要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八小时外’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洁身自好,谨言慎行。”驻陕汽控股集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表示。

针对“八小时外”管理监督的特点和难点,《规定》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在管理监督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集团纪委各内设室承担直接监管责任,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形成“一盘棋”。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现管理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八小时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根据情形分别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诫勉谈话等,并将处理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晋升、奖惩的重要参考。

“《规定》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划出红线,看似我们的‘社交圈’‘朋友圈’变小了,但其实圈子变得更加‘干净’,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思考工作、陪伴家人。”陕汽控股集团下属基层纪委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此外,为推动《规定》落地见效,同步建立了行为承诺、外出报备、谈心谈话、家庭走访、公开举报等5项机制,全方位织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网,进一步扎牢关住权力的“笼子”,让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监督约束下工作生活。

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出台该《规定》就是给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立规矩、划红线、敲警钟,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当成一种关心、爱护和保护,以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赢得广大职工的信任信赖。”驻陕汽控股集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