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拟命名表彰24户企业为“陕西省国资委文明单位标兵”;45户企业为“陕西省国资委文明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国资委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9日
受理电话:029—88660177
来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陕西国际体育之窗1511室
邮 箱:gzwxxc@163.com
附件: 拟命名表彰2023年度陕西省国资委文明单位(标兵)名单
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