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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陆治原同志《在全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时间:2018-06-21
来源:企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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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有企业:

 

    2018年5月29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会,省政府副省长陆治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5月31日,省政府《陕政通报》第11期全文刊发了陆治原同志的讲话。现将讲话转发你们,希望各国有企业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陆治原副省长在全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省剥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在全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副省长 陆治原

(2018年5月29日)

 

同志们:

    刚才,省国资委通报了去年以来我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情况,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结合各自部门职责,对下一步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顺利完成。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措施。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一)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建立合理分担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分类别多渠道,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抓紧剥离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胡和平书记强调“省属国有企业,要抢抓国家政策的机遇期和窗口期,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等不靠,主动对接地方政府,做到全面移交,不留尾巴。”省长刘国中强调,“深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不打折扣、有力有序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

    (二)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国有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量办社会职能,这种状况导致国有企业历史包袱过重、发展活力不足,严重影响国有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只有下决心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清除掉束缚国有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才能实现瘦身健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发挥国有企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先导作用;才能深化国企改革,突出主业、做强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育一批世界一流企业。

    (三)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效途径。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长期独立封闭运行,很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设备设施超期服役、老化严重、服务水平低。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群众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越来越高。而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经营状况必然受市场影响,一旦企业经营陷入低谷,企业办社会职能受到的冲击更大,很难持续保障职工基本公共服务。省属国有企业这方面的教训十分深刻,因此,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不仅是发展问题,更是社会和民生问题,必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正是基于这些原因,中央才痛下决心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国有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抓住政策窗口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计得失、不讲价钱、不提条件,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二、认清形势,正视问题

    全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启动以来,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各国有企业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在起步较晚的情况下,奋起直追,后来居上。截至目前,“三供一业”签订正式协议达到94%,完成移交23%。其他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也取得了显著进展,消防机构分类处理基本完成;企办市政设施、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即将完成;企办教育医疗机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特别是金堆城独立工矿区,顺利完成了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创造的“渭南模式”受到了国家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大家辛勤付出的结果,值得充分肯定。

    但是,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年的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认识不到位。有些部门、市区和企业对剥离办社会职能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站位不高,谈负担重时声音大,讲措施办法时声音小,面对问题不敢“下功夫出实招”,存在“等、看、靠、要”思想。二是力度不够大。各级领导小组的协调议事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工作力度不够,甚至还存在遇事绕着走以及当“和事佬”的现象;维修改造项目立项审批的绿色通道还不畅通,企业还在为立项审批“跑断腿、磨破嘴”;“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仲裁机制还没有建立,移交接收单位各执一词,久拖不决;市政设施、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到区、县后难以推进,“最后一公里”问题久拖不决。三是进展不平衡。2017年,任务较重的西安、宝鸡等7市超额完成任务,而任务量较轻的的延安、商洛两市却没有完成任务;省属企业和市县属企业基本完成任务,而部分中央企业没有完成任务。全省2017年底前应该完成的市政设施、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移交任务,时至今日仅完成了60%左右。四是标准不统一。有些市区出台的维修改造范围和标准时,有“搭便车”思想,脱离当地中等水平的实际,随意提高维修改造标准、扩大维修改造范围,给企业造成额外负担。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省工作整体推进,必须采取更强有力的手段尽快加以解决。

    三、把握关键,突出重点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任务艰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一抓到底。具体工作要求任国同志已经讲了,我这里再强调几个关键环节:

    一要明确重点工作节点。具体是四方面:一是“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这是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我省“三供一业”实际完成移交仅占任务量的23%,相当一部分正式协议没有明确维修改造方案和费用预算。各市区政府、各国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年底前没有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的市区,“三供一业”涉及的资产和管理职能直接划转企业所在地市区政府接收。二是市政设施、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移交收尾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市政设施、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移交申请工作。6月开始,各市区要督促所在县区政府落实接收单位,并启动资产、职能、人员等的划转、移交和接收工作。6月底前,仍未完成市政设施、社区管理职能接收的,统一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负责组织,直接向所在市区政府进行移交。三是独立工矿区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6月底前,由省国资委与渭南市政府负责,全面完成金堆城独立工矿区剥离办社会职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尽快在全省全面推开。宝鸡、延安、榆林、渭南、韩城、汉中等市区和延长石油、陕煤化集团、陕西有色集团等重点企业要立下军令状,务必拿下这项艰巨的任务,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独立工矿区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四是其他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针对教育、医疗机构改革工作,各国有企业是责任主体,9月底前必须提出改制方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要对国有企业加强指导,年底前务必完成教育医疗机构的深化改革工作;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要密切关注国家有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政策动态,择机启动试点工作,探索移交工作经验。

    二要坚持“先移交、后改造”不下水永远学不会游泳,不进行实质性移交永远扯不清问题。各市区政府、各国有企业要算总账、算长远账,协议签定后,立即启动实质性移交程序。在具体移交工作中,要坚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即: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在签订分离移交协议、确定维修改造方案的基础上,将“三供一业”管理职能和相关资产移交接收单位,再由接收单位组织实施并按时完成维修改造工作。

    为落实好“先移交、后改造”原则,各市区政府要加快修订完善维修改造标准,明确施工统筹工作牵头单位和安全责任,维修改造完成前,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安全责任应以接收单位为主、移交企业为辅;同时,要督促指导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加快确定维修改造方案和费用预算。对于有争议的事项,要主动介入协调,促进移交、接收双方形成共识,必要时可以组织仲裁解决。对于维修改造费用,移交企业要在协议约定的基础上逐年支付,绝不能因费用暂未到位,移交工作停滞不前。

    三要强化职能、夯实责任。省级各有关部门是全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及时协调解决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有关问题。省国资委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牵头做好督办、检查、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要做好维修改造项目“备案制”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定期对各市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市区建立完善“三供一业”维修改造的仲裁机制。省民政厅负责协调解决好社区管理职能移交相关问题。省财政厅负责做好“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的筹措、拨付、清算和资金监管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市区政府是本辖区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维修改造涉及审批事项的“绿色通道”,在交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及时进行仲裁。接收单位是接收工作责任的主体,要按照市区要求积极与移交企业对接,合理确定维修改造方案和费用预算,并做好接收工作。国有企业是分离移交工作责任主体,要主动与接收单位协调对接,就维修改造方案和费用预算达成一致,做好移交工作;无法达成一致时,要及时向市区政府申请仲裁,并按照仲裁结果移交。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谋划部署和督导落实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分离移交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为本辖区内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指挥部作用,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对照2018年目标任务,制定各层级的分离移交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逐一分解任务,具体落实到每户企业、每个项目;要建立完善督导与考核机制,积极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移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效利用督办、检查、考核、奖惩等职能和手段,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二要做好沟通协调。企业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沟通汇报分离移交工作情况,地方有关部门要及时办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的相关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创造便利工作环境。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动分离移交工作。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汇总掌握各地和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工作进展情况。

    三要强化督查考核。今年,省政府继续把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各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市区、各省属国有企业也要加强对各县区、各权属企业的考核。6月底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省上10个督查小组,对全省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进行一次全覆盖督查,督查中发现进度缓慢、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全省整体进度的市区和企业,要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各市区政府要强化动态跟踪,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督导小组落实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督导工作机制的成效。

    四要确保安全稳定。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牵涉到单位和职工的利益调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企业沟通协作,妥善处理难点问题,深入细致开展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研究解决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保持干部职工队伍的稳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另外,我再强调一点,一定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前谋划、抓紧推进,绝不允许出现断水、断电、断气、断暖等危害群众利益的事,这是一条红线,谁都不能触碰。

    同志们,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中、省统一部署,迎难而上、奋力作为,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为推动国有企业加快改革和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