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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国资委系统首届职工健身运动会的通知
时间:2018-04-04
来源:群工处

各省属企业、中央驻陕有关企业、各市(区)国资委、韩城市国资委:

    为进一步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身体素质,增强团队精神,激发广大干部职工以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实现“追赶超越”目标,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举办省国资委系统首届职工健身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4月23日—27日(篮球项目预赛)

    2018年5月16日—5月18日(正赛)

    2.地点

    篮球项目预赛场地:陕西省体育训练中心篮球场(西安市丈八东路311号)。

    正赛场地:西安外事学院体育馆(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408号)。

    二、比赛项目

    1.篮球;2.乒乓球;3.拔河;4.广播体操;5.瑜伽;

    6.太极拳。

    三、参赛办法

    各市区国资委、各企业统一组队参赛,每队可报一名总领队、一名联络人;各项目报一名领队、一名联络员。各参赛单位既可报6个项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个别项目比赛。参赛队员可兼项,如果在比赛过程中遇到项目冲突,各单位自行调配。

    四、运动员资格

    1.参赛者为2017年12月31日前与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2.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

    五、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颁发的最新竞赛规则。

    2.各项目竞赛办法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1)篮球项目。预赛为期一周。根据报名情况分为4个小组,4月下旬开始先进行小组循环赛,每个小组前两名出线。之后再进行第二轮的交叉淘汰赛,最终决出前8名进入正赛。正赛为期3天,经过双淘汰赛依次决出1-8名。

   (2)乒乓球项目。采用混合团体赛方式(男单、女单、男双、混双、男双),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最终根据具体参赛队伍数量决定录取名次。

   (3)广播体操、瑜伽、太极拳项目。该三项比赛项目均实行评分制,一次性比赛,根据评分高低决出名次进行奖励。

   (4)拔河项目。根据报名情况先进行分组循环赛,再进行交叉淘汰赛,最终根据具体参赛队伍数量决定录取名次。

    3.如单体项目报名不足10队时,该项目取消。

    六、奖励办法

    各项目根据报名情况比赛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并颁发奖牌。

    七、报名办法及活动要求

    1.为确保比赛在和谐氛围中顺利进行,保证运动员代表资格真实,报名时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运动员报名表。

   (2)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参赛运动员近期免冠2寸电子版彩色照片。

    2.比赛期间运动员参赛保险由各单位自行购买。

    3.报名时请在报名表上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

    4.由于篮球项目需要先预赛再进行决赛,所以该项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其它项目报名截止日期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5.各单位将参赛项目及人员名单寄送至西安市丈八东路311号陕西西风烈赛事有限公司(原陕西体育产业集团体育赛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近期免冠2寸电子版照片发邮件至sxxflss@163.com。

    另,各单位若有好的大众体操类节目可推荐一至二个,以便在开幕式上进行集中表演,展示企业的精神风貌。

    联系人:省国资委:安敏   电话:87294990

    陕西西风烈赛事有限公司:李若琛 

    附件:各项目竞赛规程

 

 

陕西省国资委

2018年4月 3日

 

附件:

                  竞赛规程

      项目一:篮球

本次该项目比赛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2015年《篮球规则》和以下特殊规则:

(一)该项目不分年龄组队,每队可报7-12人。

(二)比赛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循环淘汰制决出前16强,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前8名进入最后正赛;第三轮正赛采用双淘汰赛依次决出1-8名。

(三)比赛采取全场5人制,比赛分四节,每节10分钟(毛时间),节间休息2分钟,半场休息5分钟。比赛过程中,仅暂停、换人、罚球停表(第四节最后2分钟死球时停表)。

(五)开球:跳球开始,以后每节交替发球,争球为交替发球。每场比赛每队共有5次暂停,其中上半场2次,下半场3次,暂停时间为60秒。暂停时由各队教练向记录台提出,由记录人员鸣哨执行。

(五)球队换人由各队运动员到记录台登记,由记录人员鸣哨执行。

(六)各参赛球队必须提前到达指定比赛场地,如果在未经组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开赛时间超过15分钟仍不到场的球队,裁判员有权判罚该队弃权,已到场球队获胜。如发生在小组赛最后一轮,则取消其晋级资格。

(七)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两队之间或相关队之间比赛的胜队或胜场多的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他们之间比赛时得失分率(即总得分/总失分)排列名次;如仍相等,则按在全部比赛中所有的得失分率排列名次。

(八)如某队故意弃权某场比赛,将不能再参加本次比赛并不享有任何奖励。

(九)每队须有两种(深、浅)不同颜色、上衣前后印有清晰号码的比赛服装。队员号码可以选择0—99号。

(十)统一用组委会提供的比赛用球

         项目二:乒乓球

该比赛项目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一)该项目为混合团体(男单、女单、男双、混双、男双)赛,各参赛队可报7男3女(各含一名预备队员)。

(二)混合团体赛根据报名参赛人数情况最终决定赛制。

(三)混合团体出场顺序为:男单、女单、男双、混双、男双(混合团体上场运动员不得兼项)。

(四)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制。

(五)混合团体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同名次循环决出1-8名。

(六)运动员须穿着运动鞋、服参加比赛,不得穿着以白色为主体的运动服参加比赛。

(七)乒乓球拍必须是黑、红两种颜色。

(八)比赛用球为红双喜、三星白色乒乓球。

(九)运动员需按比赛时间提前到场,超时10分钟作弃权处理。

(十)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项目三:拔河

该项目执行中国拔河协会审定的《拔河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一)各参赛队队员为12人,每队不得少于3名女性参加比赛,预备队员4人。

(二)各参赛队须着组委会统一分发的比赛背心参加比赛,每场比赛后收回。

(三)根据报名情况先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第三阶段进行双淘汰决出前6名。

(四)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判定胜负,当中心标志被拉到一方的2m白色线时,即绳子向一方移动2m,比赛结束 (主裁判吹哨,同时两手做大交叉的动作),每局比赛不限制时间,一直到能判断胜负为止。

(五)比赛采用抽签决定对阵,无种子队。

(六)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项目四:广播体操

(一)参赛队男女不限,参赛人数20-24人,一位领操员除外,比赛内容规定第九套广播体操。

(二)比赛为一次性决赛,比赛顺序根据赛前抽签顺序上场参赛,最终根据比赛成绩排列名次。

(三)参赛队员必须着装统一。

(四)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动作质量(50分):动作正确,准确到位,整齐一致;动作舒展,协调连贯,刚劲有力。

2.队列队形变化(20分):队形变化丰富、新颖、巧妙。

3.表演(10分):动作表现力、自信力和感染力强。

4.服装(10分):整齐、整洁、有运动感,化妆适度。

5.韵律节奏(10分):节奏准确,按口令节拍完成动作,不抢拍,韵律感强、富有弹性。

(五)评定方法

1.裁判员现场报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应得分确定: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之和除以有效分个数为该队最后得分,如得分相同者,应以个体裁判的有效分进行比较,高分列前,依次类推。

(六)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项目五:瑜伽

(一)各参赛队男女不限,参赛人数5——8人;

(二)比赛以健身瑜伽108式竞赛规则为参考进行评判,选用二级动作的24个体位为竞赛内容。

(三)出场顺序以单位代表抽签决定。比赛为一次性决赛,根据比赛成绩排列名次。

(四)参赛队员必须着装统一、符合瑜伽项目要求。

(五)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动作质量(50分):动作舒展,协调连贯,体位的交替流畅、柔韧有余。

2.动作的一致性(20分):动作节奏、幅度、变化的链接整齐划一。

3.表演(10分):充分体现瑜伽项目特征。

4.服装(10分):瑜伽服,化妆应适度。

5.韵律节奏(10分):节奏准确,不抢拍,动作的延伸与音乐高度一致、富有感染力。

(五)评定方法

1.裁判员现场报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应得分确定: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之和除以有效分个数为该队最后得分,如得分相同者,应以个体裁判的有效分进行比较,高分列前,依次类推。

(六)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项目六:太极拳

(一)各参赛队男女不限、参赛人数10-16人。

(二)比赛内容为24式简化太极拳、42式太极拳、传统杨氏太极拳不限。

(三)本次比赛为团体赛,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最新印制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进行评分。

(四)比赛出场顺序以单位代表抽签决定,本项目比赛为一次性决赛,根据比赛成绩排列名次,比赛时间3-5分钟。

(五)参赛队员必须着装统一。

(六)评分标准(10分)

1.服装统一整齐、色彩搭配协调(2分)。

2.精神饱满、动作整齐(2分)。

3.太极拳风格突出,动作流畅,舒展大方,周身中正,虚实分明,柔中有刚,无明显停顿或等音乐的现象,熟练完成全套动作(6分)。

(七)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