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企业:
近期,国务院国资委为规范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财管函[2017]104号文),《关于提高地方企业财务快报质量有关事项的通知》、《地方快报整理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进一步完善财务快报工作体系,提高快报工作质量,提升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的工作部署,同时结合我省国企国资改革任务、国资监管需要,省国资委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财务快报要求,对省属企业快报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内容
对企业财务快报的相关指标和填报口径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两金”压控工作统计表、债务风险监测补充指标季报表、重点产品统计表、企业景气状况调查问卷等统计报表。
二、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应当将本集团所属各级子企业纳入财务快报编制范围,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本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工作体系,实现财务快报全级次报送。
(二)各企业应于每月5日18点前将上月企业财务快报、“两金”压控工作统计表、重点产品统计表等报表报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债务风险监测补充指标季报表、企业景气状况调查问卷每季随月报同时上报。
(三)各企业要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运行质量、经营风险、预算执行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对效益、成本费用、负债、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异常波动,预算执行差异过大,合并范围重大变化,政策重大调整形成的影响等情况要予以重点说明。有关分析材料电子文档随月度报表一并报送。
(四)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财务快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企业内部分工协作,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数据审核(尤其关注企业所属行业是否准确、上年同期数是否完整、指标间逻辑性审核是否正确),规范合并抵消,细化分析预判,切实提高财务快报的时效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请各企业从2017年3月起,将数据按照新的快报格式进行编制和报送。工作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联系。
附件:1、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2、相关统计表格
联系人:刘文杰87298053
李佳楠87298053
快报工作交流QQ群:274410101
陕西省国资委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