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鸡市国资委以目标任务为引领,以考核为抓手,立足正向激励,注重动态监测,强化日常监管,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发展动力,为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活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和有效保障。
健全机制,全力以赴抓规范
制度管长远管规范,健全完善制度形成机制,建立监管闭环。一是适应新要求,制定监督管理办法。着眼市属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要求,反复调研,多方论证,数次修改,制定《宝鸡市市属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从人事管理、重大事项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考核薪酬管理、资产监督管理、党的建设六个方面明确了“管什么、怎么管、谁来管”的权责边界,对具体监督管理市属企业若干方面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完善了国资监管工作闭环。省国资委评价《办法》为省内最早且唯一体现国资监管“体系化”“全面化”的规范性文件,为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适应新变化,制定考核方式办法。着眼市属企业近年来发展变化形成的差异性,结合实际,制定《宝鸡市国资委确定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式的办法》,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企业类型、盈利能力、党的建设等方面提出定性、定量的对应指标,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采取年薪制、目标值或综合任务考核的标准和具体要求,使考核方式确定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适应新常态,修订业绩考核办法。着眼企业发展新形势对考核的新要求,适应企业生产经营新常态,修订了《宝鸡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坚持正向激励为主,鼓励引导企业构建符合市场规则、契合公司战略发展、激励约束并重的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机制;由以“两利四率”考核指标为主到以“一利五率”考核指标体系为重点,统筹考虑国有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强化业绩考核与激励水平“双对标”,实现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充分发挥经营业绩考核对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导向作用。四是适应新发展,修订薪酬管理办法。着眼企业新的发展需要,充分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发挥企业领导人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结合实际,修订《宝鸡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坚持有效激励、分类管理、统筹兼顾、规范秩序的原则,采用年薪制、目标制或综合任务考核方式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福利保障、管理与监督。特别对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以及退出领导职务的领导人员薪酬发放提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修订的薪酬管理办法,市国资委累计向年度优秀企业核定特别奖励130余万元,进一步强化了正向激励,切实调动了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五是适应新形势,制定闭环监督体系。着眼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为进一步健全企业决策体系、内控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制定下发《“三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导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出台《加强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宝鸡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委内移送办理工作规则》等系列制度,着力强化国有企业合规合法经营和资产监督管理协同,全面提高国资监管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六是适应新变化,制定审计管理办法。针对近年来,社会审计机构在参与市属企业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宝鸡市国资委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市属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办法》,明确由市国资委负责统筹市属企业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选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年度财务审计,构建了审计质量评价机制,实现了审计质量评价结果与审计费用、退出机制的紧密挂钩,切实强化社会审计机构对市国资委负责、向市国资委准确报告审计结果的要求。同时重点强化内审外审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不同审计主体对企业全方位、多角度的审计监督作用,有效确保了企业财务数据、经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强化日常,持之以恒抓监测
强化日常,抓在经常,多角度、全方位、全过程抓好监测。一是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财务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思路和要求,先后开展“财务虚假信息专项治理”“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现状及财务管理检查调研”“监管企业财务管理及收入分配检查调研”,根据发现问题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和管理意见书所反映问题向企业下发整改意见书,统一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通过督促整改、专项检查、后续抽查等举措,有效提升了企业财务核算和经营管理水平。二是严格内审外审制度。建立监管企业内审工作报告机制,通过报送内审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进一步落实企业集团对子企业的内部审计责任。组织实施决算审计,2022年对18户监管企业实施了决算审计,对参审的社会审计事务所实施动态管理,要求已连续3年聘用同一事务所的企业另行聘用。将2021年度审计中未能如实反映企业存在问题及风险隐患的2户社会审计机构,剔除出承接委监管企业年报决算审计业务的机构名单,杜绝企业与社会审计机构形成利益共同体。同时,组织专业力量对决算审计报告进行复核,提出管理建议70条,审核发现问题197条,已整改完成92%,对受限于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未能整改到位的,建立了问题台账,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杜绝遗留问题的进一步升级。三是通报经济运行状况。建立“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及时预警、定期通报”的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通报机制,每月对企业生产总值、营业收入、劳动生产总值、利润总额、税费缴纳等情况以快报的形式下发各监管企业,对发现的异常情况提出预警;将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及时提供市委、市政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四是完善统计监督平台。在国资监管数字化上下功夫,推动国资数字监管能力的共建共享,做好国资监管在线平台建设,推动形成全市国资监管“一张网”“一朵云”,确保统计数据及时真实准确。
严格标准,一以贯之抓考核
充分发挥考核的引领作用,使考核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一是严格标准。按照《宝鸡市国资委确定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式的办法》,由企业自主申报考核方式,相关科室审核,主任办公会研究,公正确定考核方式,每年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评估结果,实行动态调整。按照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和监管企业行业内发展情况对标,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以“一利五率”为基本内容,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强化考核引领导向作用。2020年按照《办法》规定,将1户经营业绩下滑、亏损严重、负债率高的监管企业由年薪制考核方式调整为目标值考核,2022年、2023年分别将1户经营业绩好、盈利能力强、规模效益好的监管企业由目标值考核方式调整为年薪制考核。二是从严把关。坚持从实际出发,真实反映企业全年经营成果,突出“扣非利润总额”指标,剔除企业因资产处置、政府补助等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利益流入或流出,根据真实经营业绩考量企业盈利能力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2020年对1户目标任务完成差距较大的年薪制考核企业,经过严格核算,按照《薪酬办法》降薪10万。三是实时监测。通过日常检查调研、相关会议、月报快报、经济运行分析会的形式对各监管企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预警提醒,不搞年底扎堆考核,增强考核的时效性和目标性。针对工作进展缓慢、主要经济指标排位靠后的企业进行红黄蓝三色预警。对预警后仍无进展的,在年终综合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四是定期研判。将“数据详实全面、分析深入透彻、趋势研判准确、问题精准具体、建议切实可行”作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工作目标,每季度结合企业报表和平时掌握情况,召开线上线下经济运行分析会,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分析研判,查找存在问题,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五是公正奖惩。开展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和预算审核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激励作用,以工资总额管理的方式提高企业全体职工追求效益增长和生产率提高的动力,使企业树立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从而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对违反《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进行了惩罚性扣减,突出“强激励”与“硬约束”相结合机制。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实行一岗一薪、易岗易薪。2021年,对1户违反《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企业负责人扣减5000元绩效薪酬。同时,对因身体、年龄问题退出领导岗位的人员,按照现岗位职责确定目标任务,经过业绩考核发放薪酬。
常态预警,锲而不舍抓防控
设定预警线和红线,全方位做好风险防控。一是深化平台公司治理。安排部署市属国有企业系统内平台公司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监管体制机制、市场化转型3个维度15个方面重点内容进行自查整改。对存在的问题梳理归类,分析研判,对融资风险集中评估,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强化债务风险管控。建立企业债务风险监测机制,对债务规模与负债率进行双重管控,规范企业投资决策管理,将债务风险突出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范围,并督促企业制定债务处置方案,确保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下。分类管控企业负债规模,建立“一企一策”负债预警机制,实行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加强对资金占用规模大、回收期长的业务管理,确保现金流安全。逐步推进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制度,将依法合规管理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三是强化违规责任追究。在全市国资系统建立“全级次”责任追究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企业违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工作机制运行、查处违规经营问题,实现了委系统责任追究体系建设的“全覆盖”“无死角”,进一步推动了出资人监管和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的统筹协同衔接。同时,以责任追究体系建设为核心,开展了内控体系、决策体系“三个体系建设”,不断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构建发现问题、推进整改、检查核实、问责追责的监督全程闭环,确保国有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