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全省追赶超越工作的有关精神,为切实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夯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3月8日至20日,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联合组成六个考核组,对39户监管企业2016年度经营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部分企业邀请了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参加考核。
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根据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和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规定,按照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结合近年来考核工作的实践,对考核工作进行了优化和完善。一是听取法定代表人就企业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科技创新、对标考核以及党建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及成效进行述职。二是对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企业绩效管理等进行网上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突出了职工代表对企业领导班子的“直接评价”、班子成员之间的“互相评价”、参会代表对各项工作的“全面评价”。三是核查资料,主要是检查企业党建工作情况以及成效等。四是个别谈话,随机选择部分参会代表进行谈话,听取对企业领导班子2016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整体评价,并对企业2017年度生产经营及追赶超越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待中介机构业绩审计报告出具后,省国资委依据企业经营业绩和现场考核结果,最终综合确定企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将作为企业负责人任免依据,并与其绩效薪酬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