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企业对外捐赠核准
一、设定依据:
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2、《陕西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暂行办法》(陕国资收益发〔2010〕40号)
二、申报条件:
按照《陕西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须报核准的对外捐赠,应当报省国资委核准。
三、申报材料:
材料应包括对外捐赠请示、董事会或相关会议决议、财务部门审核意见和捐赠方案(应包括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责任人、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以及捐赠财产交接程序等内容)等。
四、办理流程:
1、对外捐赠应经企业董事会研究,形成董事会决议;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对外捐赠应经经理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并形成会议决议。企业应在董事会或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报省国资委。
2、省国资委收到企业对外捐赠请示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经核准同意后,企业办理捐赠有关手续。
五、承办处室:收益管理处
六、联系人:李媛
七、联系电话:029-87291859
八、服务对象:委监管企业
九、办理期限:申报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
十、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注:7--8月份下午为15:00--18:00)
十一、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光泰路1号陕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