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企业项目投资管理
一、设定依据:
1、《陕西省省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
2、《陕西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二、申报条件:
1、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主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2、监管企业境外投资项目、非主业投资项实行核准管理。
三、申报材料:
1、备案管理
(1)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
(3)项目概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情况说明;
(4)投资协议书或投资意向书。
2、核准管理
(1)投资项目申请核准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专家论证意见;
(3)企业近期财务报告;
(4)投资协议书或投资意向书;
(5)有关合作方的情况介绍、证明资料;
(6)其它相关材料。
四、办理流程:
1、备案管理
(1)度投资计划:每年12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投资计划报国资委备案;
(2)主业投资项目:监管企业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材料。
2、核准管理
监管企业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提交申请核准材料,经处务会、机关处室会审会、主任办公会审定后(重大项目报省政府批准后)批复。
五、承办处室: 规划发展处
六、联系人:李丽
七、联系电话:87293511
八、服务对象:监管企业
九、办理期限:自接到申请材料起20个工作日
十、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注:7-8月份下午为15:00-18:00)
十一、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光泰路1号陕省国资委